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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老式的警惕性来打击高科技in亵行为

使用老式的警惕性来打击高科技in亵行为

您不允许在教室中使用色情和露骨的色情内容,但是如何将其与计算机隔离?这可能比您想象的要困难。首先,存在一个问题,即您是否可以合法地限制表达。其次,存在一个普遍的问题,即您如何执行此操作。您必须与许多互联网领域中存在的色情内容进行斗争,例如聊天室,公告板,网页以及文本和图形。

互联网上的法律控制,尤其是那些限制儿童色情内容的法律控制,是学校和父母的关注重点。

实际上,这已成为最近白宫峰会和美国最高法院案件的主题。本案为Reno v.ACLU,117 S.Ct.。2329(1997)对学校和互联网限制有影响。此案涉及1996年《通讯规范法》(CDA)中两项规定的合宪性,其主要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互联网上露骨色情内容的侵害。法院认为这些规定过于宽泛,并且侵犯了受宪法保护的演讲者的权利,从而使CDA违宪。

结果,您仍然可以限制Internet上的语音,但是这样做必须要谨慎,奇怪的是,我们老式的执法方法可能仍然是最好的。

两项有争议的规定对已知的向18岁以下的任何人传播被认为“淫秽或不雅”的材料,或故意向任何人发送或展示任何被视为“令人反感的”通讯均构成刑事制裁。CDA还为那些采取“诚实,合理,有效……适当行动”的人提供了辩护,以防止未成年人通过要求用户提供年龄证明(例如,经过验证的信用卡或成人身份证件)来获取违禁材料或受限访问权限数。

法院认为,法院承认了一系列允许政府在狭窄条件下监管某些广播媒体的案件。具体而言,在已有广泛监管的历史,可用广播频率稀少或广播媒体的性质“具有侵略性”的地方,维持监管。但是法院裁定,互联网没有经历过监管的历史不是一种“稀缺”的通讯资源,因为它涉及低成本和“相对无限”的演讲机会,并且不像广播或电视那样“具有侵略性”,因为个人必须采取肯定的措施才能使用这些互联网站点,并且警告通常会出现在露骨色情图片之前。法院认为没有任何条件可以对此案进行广泛的管理。

法院在裁定CDA含糊不清时,指责国会未能明确定义“不雅”和“冒犯性”这两个术语。它指出,这种含糊不清对互联网通信的潜在寒蝉效应。不确定术语含义的个人可能不会说出来或表达自己,因为他们害怕受到CDA的刑事起诉。法院还对CDA对从事不受欢迎言论的人实施歧视表示关切。

法院进一步得出结论,CDA过于严格。只要不被视为“淫秽”,“不雅”的露骨色情材料始终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护,法院指出,有些具有严肃教育或其他价值的非色情材料通常被视为“不雅”或“专利”进攻”,因此可能会受到CDA的制裁。例如,根据CDA的条款,使用互联网向17岁的孩子发送有关节育或其他性建议的材料的父母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

尽管法院承认政府在保护儿童免受互联网上有害物质侵害方面具有重要的利益,但法官得出结论认为,政府没有承受显示缺乏限制性较小的替代方案来实现这一目标的沉重负担。它拒绝了政府的主张,即必须完全禁止使用“不雅”材料来保护儿童。

法院指出,该软件可能很快将广泛提供,以允许父母(和学校)筛选出他们认为不合适的互联网资料。法院还提出了其他选择,例如“标记”不雅材料或对互联网的不同部分制定政府法规。

在确定了这些备选方案以及国会未能解决CDA带来的潜在问题之后,法院得出结论认为CDA范围不够狭窄,因此违宪。

尽管某些专家对互联网“内容过滤器”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但这种技术补救措施,加上学生的责任感和老式的成人监督,将不得不保护学生免受互联网上不雅材料的侵害。控制学生向互联网发送的内容是另一回事。在那里,教育工作者具有更牢固的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已经允许学校惩罚学生的侮辱性,不雅和粗俗的言论,尤其是当目标受众包括年幼的孩子时。在伯特利学区第403号诉弗雷泽案,第478 US 675号案(1986年)中,法院维持了学校因在学生会上发表淫荡竞选演讲而暂停学生的决定。将伯特利应用于互联网上的学生演讲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无论是否与运动有关,学生通过互联网或本地网络普遍访问,创建和发送给其他学生的低俗材料可能会受到学校官员的限制。伯特利的基本原理是适用的-必须允许学校教育学生的公民身份,并灌输基本的社会价值观。

目前尚不清楚如何精确地规范这种言论。CDA问题双方的倡导者都在努力开发私有的,基于行业的替代方案,以替代政府对互联网言论的监管。在这些方法可用之前,您的学校可能会选择扩展其针对普遍性粗俗言论的政策,以包括学生在互联网上的交流。然后,他们还必须依靠老式的监视和执行方法。

尽管Reno诉ACLU案的裁决代表了反对政府对互联网的广泛监管的胜利,但它使父母和学校更加难以保护儿童免受色情内容的侵害。此外,它突显了您的学校在平衡免费查询的教育收益与控制课程和保护学生的需求之间的艰巨工作。